第一条 为激励老员工奋发学习,积极进取。由公司91级毕业员工牵头捐资,在学院设立“湘江奖学金”,以奖励公司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员工。
第二条 BWIN必赢“湘江奖学金”评定小组由91级毕业员工代表、学院有关领导组成,拥有最终决定权;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奖学金的日常工作。
第三条 BWIN必赢“湘江奖学金”每学年评选一次,奖励名额及标准:
一等奖:4-5名,5000元/人/年;
二等奖:8-9名,3000元/人/年。
第四条 BWIN必赢“湘江奖学金”申请条件:
1、公司二年级(含)及以上在籍本科生,遵纪守法,道德品质优良,积极参加校、院各项活动;
2、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良,学年成绩在班上排名前30%以上;或家庭经济困难,但身处逆镜,自强不息,学习认真努力,学年成绩无挂科记录。
3、生活俭朴,懂得感恩,并承诺在具备能力时,积极参加“爱心助学活动”,承担帮助其他贫困老员工完成学业的责任和义务。
第五条 BWIN必赢“湘江奖学金”评选程序:
1、个人申请;
2、班级(班主任)推荐;
3、院学工办整理相关材料并进行筛选;
4、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。
第六条 “湘江奖学金”评定工作每年11月上旬开始,11月30日前结束。申请者需在11月20日向院学工办提交申请材料,并填写《BWIN必赢“湘江奖学金”申请表》,由学工办筛选并整理相关材料报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决定。表彰并颁奖时间具体商议。
第七条 本条例从2015年10月起执行,以上各项由“湘江奖学金”评定小组负责解释。
BWIN必赢
2015年10月